罗湖区就业见习补贴申请办事指南
一、 申请条件
见习单位单位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,可自愿申请补贴:
(一)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(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。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,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、博士毕业生。技工院校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,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(境)外高校毕业生)、16-24岁本市户籍登记失业青年和港澳青年(指16-24岁港澳青年)参加本单位就业见习(以下统称为见习人员);
(二)见习人员未在该单位缴纳过社会保险费(工伤保险除外);
(三)用人单位接收当期见习人员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的10%;
(四)用人单位应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或工伤保险;
(五)每周见习时间不超过40小时;
(六)见习岗位不属于高毒、易燃易爆、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等具有安全隐患的劳动;
(七)见习地点不包括夜总会、歌厅、洗浴中心等娱乐场所。
二、 办理地点
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道行政服务大厅。
三、补贴标准
见习标准(个人) |
补贴金额(企业) |
2500元/人 |
2500元-(2360元*30%)=1792元/人 (1.见习单位按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30%承担,余下部分由政府承担;2.补贴标准将根据当年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。) |
四、申请时间及补贴期限
用人单位于见习活动每满3个月后的20日内提出申请,也可于见习期满后的3个月内一次性提出申请。就业见习补贴采取事后补贴方式,每名见习人员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。
五、申请材料
序号 |
材料名称 |
提交要求 |
1 |
青年见习补贴申请和审批表 (网上申报成功后在线打印,单位盖章,每期申请时提供) |
收原件 |
2 |
就业见习补贴发放表 (网上申报成功后在线打印,单位盖章,每期申请时提供) |
收原件 |
3 |
见习人员考勤表 (见习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签字确认,单位盖章,业务系统可下载模板,分期申请补贴的提供近期3个月考勤表,一次性申请补贴的提供见习期内全部考勤表) |
收原件 |
4 |
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保险保单或工伤保险参保记录 (复印件,每期申请时提供) |
验原件,留复印件 |
5 |
银行基本存款账户(首次申请时提供) |
验原件,留复印件 |
六、办理流程
(一)见习单位于见习活动每满3个月后的20日内提出申请,登录业务系统提出补贴申请(网址:https://hrsspub.sz.gov.cn/ggjyfw/),携带相关资料到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提出补贴申请。
(二)审核通过及公示无异议后,按财政规定程序将相关补贴拨入见习单位银行基本存款账户。
七、注意事项
(一)见习单位也可于见习期满后的3个月内一次性申请,补贴累计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。
(二)如遇申报系统、财政支付系统的升级、维护,或系统比对后需要由后台人工再次核实、核准资料,或申请单位提交资料信息(尤其是银行账号)有误,补贴发放的时效将受到影响,具体发放时间视业务办结时间为准。
八、补贴详情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“就业见习补贴申领”
https://www.gdzwfw.gov.cn/portal/v2/guide/1144030357312701774440511001002
九、咨询电话
翠竹街道 25690442 |
笋岗街道 82268967 |
南湖街道 82205935 |
清水河街道 82489279 |
桂园街道 25029639 |
莲塘街道 25722981 |
东湖街道 22256710 |
黄贝街道 25435253 |
东晓街道 82673053 |
东门街道 25108530 |